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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投标单位的标书费如何记账?

发布时间: 2023-10-10 11:33:32 | 查看:

相应的会计处理应为:  
1、企业收到标书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相关标书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3、支付相关人员奖励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企业的标书有形资产,属于货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企业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费,应缴纳增值税。企业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制作标书的相应成本、费用、税金等,可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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