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网上文化经营许可,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2.申请设立商业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组织形式,并提交上述材料。
3.申请设立商业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文化部提交初审意见。
4.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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