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
1.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2.内地销往合作区不予退税的其他货物。具体范围见附件。
3.按相关规定被取消退税或免税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货物。
二、本通知自合作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封关运行之日起执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的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三、本通知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关于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的文章是由【谷骐财税:http://www.guqicaishui.com/news/csjd/3725.html】整理或转载,谷骐财税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代办、审计税筹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决代办各种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其他代理记账的相关内容
(顾问1分钟内响应)
预约服务>
在线客服>
上一篇:天津代办建筑资质、建筑资质
热门回答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