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起停征)的税额为计费依据并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申报时一并申报交纳。
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所以,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仍然据实交纳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不能免征,与增值税一并申报交纳。
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所以,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仍然据实交纳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不能免征,与增值税一并申报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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