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谷骐财税 官网,我们可为您专业代办营业执照、代理记账及各种税务代办服务! 免费咨询热线 : 400-8118-928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财税解答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金额计算依据

发布时间: 2023-04-26 09:36:48 | 查看: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因此,《关于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第二项中“我市社会平均工资”以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

关于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金额计算依据 的文章是由【谷骐财税:http://www.guqicaishui.com/news/csjd/437.html】整理或转载,谷骐财税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代办、审计税筹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决代办各种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顾问1分钟内响应)
预约服务>
在线客服>
代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