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关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的文章是由【谷骐财税:http://www.guqicaishui.com/news/csjd/431.html】整理或转载,谷骐财税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代办、审计税筹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决代办各种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其他代理记账的相关内容
(顾问1分钟内响应)
预约服务>
在线客服>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