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科技人员比例
(1)具体内容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备查要点
1.企业需提供申请认定时在职职工人员证明材料(如企业财务部分下发的工资证明、人事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人员证明等);
2.科技人员名单及其从事技术活动证明。
3.对离职的科技人员要能够给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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