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 2份 | |
2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复印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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