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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 2023-08-16 10:25:04 | 查看: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某某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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