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限公司股东要签订出资协议的时候,出资期限是非常重要的条款,也是必备的条款,出资期限的规定可以提现股东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影响公司的成立的顺利程度,公司章程里也会注明股东的出资期限。但是如果有股东不按照签订的出资协议的出资期限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话,就会给其他股东和企业带来风险和损失,所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天津市营业执照股东出资期限约定的注意事项。
1、首先就要明确好出资的期限,虽然现实行认缴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资期限,股东签订出资协议的时候,明确好出资的期限,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股东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内出资额,其他股东可以拿签订的出资协议为依据,依法追究违约的股东的责任。
2、在签订出资协议的时候,最好不好写上有前提条件的出资期限,实践中往往会有一定的瑕疵,因为前提条件的成立有可能会导致这个股东已经违约了,但是因为前提条件没有接受到违约的惩罚,并且会导致其他股东甚至是公司都会收到一定的影响和伤害。
3、在签订出资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好如果股东违约了,那他要承担多少的违约金,甚至是股东的出资资格也要改变等等,一定要明确好,这样后续才能维护别的股东的应有的权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公司的利益。
以上就是关于股东出资期限约定的注意事项,大家在签订出资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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