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谷骐财税 官网,我们可为您专业代办营业执照、代理记账及各种税务代办服务! 免费咨询热线 : 400-8118-928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财税解答

天津有限公司怎么解散和清算

发布时间: 2023-07-17 15:34:49 | 查看:

天津市营业执照公司法的规定,目前可以解散公司的情形有五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解散公司。当然,这种解散事由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继续。

 

2、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可以解散。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这种情形因公司合并和分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因这种情形解散的,实际上也是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这种情形出现,公司已经无法再继续经营,也得解散,是非出于公司意思而发生的。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种途径就必须有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公司除因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以上就是关于有限公司如何进行解散和清算的全部内容,如果有其他相关疑问,欢迎前来咨询。

关于 天津有限公司怎么解散和清算 的文章是由【谷骐财税:http://www.guqicaishui.com/news/csjd/1318.html】整理或转载,谷骐财税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代办、审计税筹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决代办各种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顾问1分钟内响应)
预约服务>
在线客服>
代理记账